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精神,北京市运输指挥部将对本市货物托运企业进行1998年度审验。
一、审验范围:
凡在1998年12月1日前已领取《北京市货物托运业经营许可证》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托运企业,均属此次审验范围。
二、审验内容:
1、审核托运企业规范经营情况;
2、审验托运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是否与登记注册一致;
3、换发新的《北京市货物托运业从业资格证明》。
三、审验方法:
1、各托运企业接到年度审验通知后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主持,按要求如实、认真填报:
(1)企业规范经营自查报告书;
(2)1998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表。
2、参加审验时需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专用发票购领凭单。
3、按规定各项审验合格后市运输指挥部将向企业颁发《北京市货物托运业从业资格证明》。
四、审验时间及要求:
1、审验时间为1999年1月1日至3月10日;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审验的企业将视为自行停业并吊销其从业资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邮编:100006)。
联系电话:6524172865140563。